2008年2月29日 星期五

《投資教育》連動「財富」?連動「債」?

2007年連動債又成為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究竟這種商品-「連動債」,連動的是什麼?是「財富」?還是「債」?


‧馴錢師 2008/01/22


2008年1月16日國內各大報的財經要聞,均刊登出「花旗(Citigroup)2007年第4季認列次貸虧損180億美元(6440億 元台幣),為這波風暴最大規模,並造成花旗上季(2007年第四季)慘賠98.3億美元(約3165億元台幣),每股淨損1.99美元,比市場預估高出1 倍,更創下花旗公司成立196年來史上單季最大虧損。」也許各報的版面不同,論述各異,但卻都清楚的描述,次貸風暴引發的連鎖效應,對於國際金融機構的侵 蝕是超過市場預期的,這也連帶影響到去年投資連動債商品的投資人,投資損失都在45﹪之上,真的是慘不忍賭。

「連動債」投資板塊從私人位移到大眾

過去國內連動債的發行,只要是由外商銀行所主導,因為連動債這種高度運用財務工程技術,所開發出來的金融商品,早期只有私人銀行領域的投資人才有機 會接觸,因為這類商品通常需要高資金門檻,以及長天期的持有,而私人銀行領域的客戶普遍擁有高資產,以及長時間的財務規劃需求,自然容易接觸到這類產品; 再則,有能力發行此類產品的銀行,勢必也要有一定的資產背景,才能滿足私人銀行客戶不同的需求設計,這也就是為何連動式商品,普遍是外幣計價,且連動國外 投資標的原因了。

國外金融機構在私人銀行客戶中得到連動式商品的發行經驗,了解到只要透過標準化的設計,就可以集合螞蟻雄兵的力量,複製出一個又一個比擬私人銀行級的客戶,因此,連動式商品的投資板塊,開始從小眾的私人銀行族群轉到大眾的投資族群。

外商、本土銀行前後受傷

2000年前後開始熱賣的連動債,一開始投資的客戶幾乎都是跟外商銀行交易的客戶,但經過幾年的熱賣之後,投資人發現連動債並不如想像中的有利可 圖,當時有不少投資人最後是慘賠出場,而造成損失的主力產品幾乎都是股價連動式商品,參與者中有不少人,因不願認賠殺出而被迫購入國外股票。

有了前一波股票的處理問題經驗後,發行單位捲土重來時就設計了現金結算的商品,在2003年國內利率反轉直下的時候,與國內的本土銀行合作,在高利率誘因及對本土銀行的信任之下,台灣的投資人又為理專及銀行,衝出了一筆可觀的手續費收入。

然而事無百順,2007年初在國際熱錢到處流竄的當下,幾乎萬物皆漲,順理成章的就有所謂的「名牌連動債」、「國際金融機構連動債」等商品的出現, 因為是採現金結算的關係,下檔停損大多設定在40~50﹪的水平,投資人心想「要是花旗銀行、美林證券的股價重挫50﹪,那豈不是要引發金融風暴了嗎?」 真的就是無巧不成書,2007年中,美國次級房貸引爆,衝擊到一堆國際金融機構、私募基金及信用保險機構,各國的央行無不繃緊神經面對此一風暴,花旗、美 林股價真的就重挫50﹪,讓投資此類連動債商品的投資人出現巨幅的損失,所不同的是現金結算,到期時投資人實質的虧損就會出現。

「連動債」可以買嗎?

經過兩次的外商及本土銀行的震撼教育之後,投資人已經開始對「連動債」商品產生戒心,這種商品可以買嗎?是不是銀行又設計了什麼陷阱?其實連動債不 是不能買,只是要聰明投資連動債,買連動債就像投資全球股匯市一般,首先,必須針對連結的標的做好研究功課,以市場常見連動國際主要企業或股票標的而言, 要事先準備的工作就包括全球經濟基本面趨勢、利率走向、股、匯市風向球,都要掌握得宜。

其次,要認清連動債商品的發行條件,就目前發行的邏輯,通常是保本不保息,也就是說保障了您的本金,就不會保障您的收益。反之,如果保息(保障收益)就不保本(不保障本金),所以,購買之前先確定自己的投資策略再出手,相對也可以減低投資風險

再其次,就是留意到期結算條件,通常連結股權的連動債才要特別留意此一條件,因為當投資失利時或將本金轉為股權持有。如果採取現金結算,於到期結算時,發行機構會直接以出售股權,將剩餘的價值以現金返還投資人,虧損會立即實現;如果採取股權結算,到期時投資人會持有投資標的的股權,因投資標的大都是上市大型股票,或許還有機會等到解套的一天。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連動債雖然在最近讓投資人慘賠,但其所能提供的優厚收益,相較來說還是相對誘人的,只是連動債商品的包裝相對比較複雜,雖然 名義上有「債」這個字,但它並不像公債、公司債般單純的收益型產物,連結股權的觀念又不似可轉債般進可攻、退可守的轉換條件。所以,如果您熟悉此商品,投 資就無可厚非,要是弄不清楚理不明白,還是盡量少碰為原則。

如果真得想嘗試的話,上述的先期準備三原則可供參考

1. 針對連結的標的做好研究功課

2. 認清連動債商品的發行條件

3. 留意到期結算條件

《投資教育》連動債「下檔保護」的真相

近百檔連動債產品出現「跌破下檔保護」的結果,造成投資客戶本金鉅額損失。為何有下檔保護機制的連動債商品,卻沒有發揮該有的「保護」措施,反而讓投資客戶產生大幅虧損呢?

‧馴錢師 2008/01/29


根據報載,去年國內大型民營行庫積極推銷的連動債產品,不少是與美國股價連動的連動債商品,受到美國次貸風暴影響,部分連動債的價值,已經 出現「腰斬」情況!幾家大型的民營金控,合計有將近百檔連動債產品出現「跌破下檔保護」的結果,造成投資客戶本金鉅額損失,客訴電話讓客服人員接到手軟。 只是號稱有下檔保護機制的連動債商品,為何沒有發揮該有的「保護」措施,反而讓投資客戶產生巨幅虧損呢?

認知落差造成爭議

造成此一爭議的關鍵點在於投資客戶的認知,不少「一知半解」的投資客戶以為,下檔保護就是發生虧損時的保護措施。 舉例來說,連動債下檔保護為41%(就是連動債商品在到期日前,價值雖然下跌,但只要未跌破41%,就能確保客戶到期時拿回百分之百的本金。)以美國花旗 集團股價來說,去年八月時股價還在52美元,今年一月初到期時卻已跌至27美元,若一檔連動債商品,正是在這個期間內以花旗集團做為連結標的,本金虧損接 近五成!當標的出現跌破下檔保護41%的狀況(如花旗案例),假設到期損失51%,投資客戶本金損失比例,是直接損失本金51%!並非投資客戶認知的「虧 損51%,可以扣除41%」,只損失10%而已,這就是銀行和客戶最容易產生爭議的部分。

換句話說,連動債商品中所設計的下檔保護,主要是宣示在某一特定波動範圍內,可以保護本金完整性的意思,如同上述的41﹪下檔保護,是表示對於連動標的的預期波動,如果跌幅未超過41﹪就不會造成本金損失,萬一來到或超過41﹪時就會讓本金與連動標的接軌,到期時,連結標的的損失多少投資人均得照單全收。


連動債「下檔保護」的原形

連動債的設計有保本型、股權連結型兩種主力產品,而這次造成投資客戶鉅幅虧損的產品,清一色是股權連結型,因為這類型的連動債連結股權,設計持有一 定比例股權,當連結標的上漲時會有更佳的投資報酬,但萬一連結標的下跌時也會造成本金的損失,所以為減少投資客戶的疑慮,通常會設計有「下檔保護」的機 制,一來讓產品感覺風險沒那麼大,再則可以塑造有攻有守的假象及產品複雜度。

只是下檔保護是如何計算出來的?這就得從連動債的設計結構說起,連動債商品如果撇開複雜的包裝外衣,說穿了就是一個選擇權策略與一個零息債券的組合保本型的設計結構最簡單,債券用於保本之用,另從本金撥出一定比例金額購買選擇權,運用選擇權「風險有限、獲利無窮」的產品特質,作為投資期望值的基礎, 如果一切順利,自然可以保有本金,又賺到投資收益;萬一未如預期時,至少還可以確保本金不被侵蝕。舉例來說,百分之百保本的連動債商品,在設計時會將本金 的98﹪(比率按市場利率與約定保本率而定)用於購買零息債券,剩下的2﹪買進選擇權,到期時,投資客戶可以拿回零息債券所產生100﹪現金流,等於用零 息債券創造了保本的功能,投資部份如果有獲利,就會獲得比一般定存好的收益報酬;萬一損失了,頂多是該筆投資沒有利息收益罷了。

股權連結型連動債的設計邏輯,卻是採用選擇權的賣出策略,運用選擇權「風險無窮、獲利有限」的產品特質,雖然這個策略有很大的風險,通常發生的機率卻相當的小,當賣出選擇權時,會有一筆權利金的收入,加上原來的本金自然會有豐厚的報酬存在,只是這筆錢是預備用來做賣出選擇權履約的保證金,如果未被履約,錢自然會回到投資客戶身上;萬一被履約,投資客戶就只能拿到最後的結算價值金額,而履約與訂價間的差距,就稱為「下檔保護」

以上述的花旗銀行案例來說,該檔產品的設計是連結五檔國際金融機構的連動債,發行機構在發行前就會鎖定某一條件的選擇權(以本例來說就是下跌41﹪ 的選擇權52×(1-41﹪)=30.68),於訂價日(當時花旗股價為52美元)時售出收取權利金(通常權利金會用於配息之用),再將權利金與投資客戶 的本金,總合起來當作選擇權的履約保證金準備,如果投資客戶持有期間連結標的未達到履約條件,投資客戶不但保有本金,還會有權利金的收益;但是此一產品卻 因為花旗股價從52美元下跌至27美元,跌破保護下限啟動了履約機制(跌破30.68美元),所以投資客戶只能拿到最後結算的標的價值,換言之就是必須承 受高達51﹪(27÷52=51.92﹪)的跌幅虧損。


知己知彼、百戰不怠

孫子兵法這本千古奇書,雖然說是以軍事運作寫成的策略經典,但將其策略運用於投資方面,也能充分發揮該書的特性,就以「知己知彼、百戰不怠」一語來說,投資之前如果能夠確實的了解到商品的特質特性,雖然不保證一定可以投資獲利,但肯定能夠確保戰力的延續。

最近在報章媒體中看到不少有關連動債申訴或求償的案例,雖然個人相當同情投資者的遭遇,但平心而論,這類連動債商品是有關機關核准銀行銷售的商品,在法源依據上銀行並無缺失,而且這類產品也未在存款保險的保障範圍,如果銷售流程未有瑕疵(如未要求投資人簽署風險預告書)而且都一切照規定來辦理,投資人的投資風險責任是投資人必須自行負擔的,緊咬著銀行頂多是得到一聲抱歉而已。

最近金管會委託金融研訓院作了一份「國民金融知識調查」,根據調查報告指出,除了因雙卡風暴關係國人較清楚信用、貸款管理及保險觀念之外,有關投資 理財的理財規劃與金融資訊的知識得分是最低的前兩名,從這個結果來看連動債的投資糾紛就不意外,所以,除了要求銷售發行單位之外,自身的「知己」工作應該 也才是最重要的環節,因為有「財務知識」才能處理金融資訊,這是「知彼」;具備「財務智商」才能規劃理財行為,這是「知己」。當您擁有了「財務知識」及 「財務智商」之後,自然能夠輕鬆的應付投資理財的問題,也就能發揮投資理財「百戰不怠」的功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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